法制网讯记者王莹通讯员陈立烽原本是“有理”的官司,但生性固执的黄先生由于不同意司法鉴定评价,导致其申述的恳求被驳回。近来,福建省连城县法院对一原因装饰房子引发的诉讼作出判定。
2015年10月,黄先生找来一家装饰公司对自个的新房进行装潢,约定总价格为12万元。为了保证质量,黄先生特地和装饰公司约定所用材料价格不得低于8万元。但竣工验收时黄先生却发现装饰公司以次充好情况严重,他请来在行的朋友一估算,所有材料总价不会超越6万元。为此黄先生在没有验收的情况下就在上一年5月搬进新房寓居,并申述到法院要求装饰公司退回2万元装饰款并承担违约责任。
为查明案件现实,法院决定托付权威部门对装饰进行司法鉴定评价,但黄先生却以自个已请过专业人士进行过估算为理由,明确表明不同意鉴定并回绝预缴鉴定评价费用。法院认为,原告黄先生已寓居使用装饰房子,又未能提供相应证据证实实际工程量低于合同约定,遂驳回了他的全部诉讼恳求。